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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商代收交通罰鍰及稅款 20日起上限額提高至3萬元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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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2021/10/19 18:47 發布2021/10/19 13:26 作者/ 徐筱嵐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(10月19日)宣布,自明(10月20日)開始,交通違規罰鍰、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衍生罰鍰欠繳案件,民眾往後至超商繳費,每件的代收金額從原本的2萬元提高至3萬元,就不用擔心延誤繳款而急著跑銀行或郵局。

行政執行署指出,為了方便民眾繳款,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及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的交通違規罰鍰、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衍生罰鍰欠繳案件,自10月20日開始,四大超商代收金額提高至3萬元。

行政執行署指出,若案件欠繳金額在3萬元以下,民眾可持下方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,在繳款期限內,就近到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及來來(OK)四大超商繳納,以減少到場或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納,或是透過郵政劃撥、郵寄匯票及匯款等方式繳納的不便。

為了方便民眾繳納案款,行政執行署強調,會持續推動提高超商代收案款金額的上限,迄今已就稅款、健保費、勞保費、勞退金、環保罰鍰、ETC通行費、交通違規罰鍰、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衍生罰鍰等執行案款,超商代收金額均提高至3萬元,省時又省力,民眾可多加利用。

此外,因應疫情期間,為減少民眾染疫風險,行政執行署於6月起,在13個分署官網設有「線上回傳繳款證明」按鈕服務,民眾如已繳納欠稅、欠費及罰鍰,均可將繳款證明電子檔或圖片經由官網「線上回傳繳款證明」服務,回傳至各分署專用電子信箱,由專人協助辦理銷帳或撤銷扣押命令等事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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